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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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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从哪里找出来的?”

朱高煦自然不知,只是摇头。

夏原吉则回忆片刻,顺着刚才的思路说了下去。

“既然姜先生举了晚唐的例子,那在下献丑,继续梳理一下地方和中央在两税三分法中,财源的差异。”

“请说。”

夏原吉边想边说道:“刚才讲了,盐税、茶税、酒税、青苗钱等收入直接划入中央,两税则由中央与地方共享,也就是说,在晚唐,田税是地方与中央共享的。”

“而姜先生既然说要找出那第101枚银币,换言之,就是排除掉这些旧有的税种。”

这个推论很合理,朱高煦也跟着点头。

“两税三分法推行以后,随着唐朝后期中央与地方围绕财利分配此起彼伏的明争暗斗,广大税户其实成为这场斗争的受害者,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将个中耗损转嫁到税户身上唐廷中央不仅长期不更新户籍及个人资产等信息,更是随意加征各类赋税,地方官府亦不遑多让巧立名目非法夺取。”

“这些巧立名目的税种,正如晚唐检校户部尚书李翱所评价:则钱帛非天之所雨也,非如泉之可涌而生也,不取于百姓,将安取之哉?故有作官店以居商贾者,有酿酒而官沽者,其他杂率,巧设名号,是皆夺百姓之利。”

翻译出来便是说,钱财不是天上的雨水,也不是地上的泉水,并非凭空出现的。如果不从百姓身上获取,又从哪拿呢?所以开店的收店税、酿酒的收酿酒税,其他各行各业,也一样巧立名目收税,就是官府在争夺百姓的利。

说到这里,夏原吉顿住了,说不下去了。

是啊,天下各行各业,晚唐地方为了收‘留州’的税,早都想尽办法了。

朝廷还能从哪变出这第101枚银币,留给地方呢?

夏原吉屏住了呼吸,静静地等待姜星火说出答案。

朱高煦苦笑道:“姜先生,百姓都成穷鬼了,没新的油水可榨了啊。”

姜星火从来都不是一个喜欢吊人胃口的人。

姜星火干脆说道:“我从来就没想过刮穷鬼的钱。”

“不刮穷鬼的钱,地方官府收谁的去啊?”朱高煦费解。

“谁有钱,赚谁的去。”

姜星火的手中出现了李景隆遗留的八思巴文银币。

“这第101枚银币,你猜猜我是从哪里找出来的?”

朱高煦眼角一抽,他忽然有了个念头。

“姜先生是说,士绅身上?”

姜星火轻笑说道。

“这枚银币一正一反,有两个名字。”

“正面,叫做户口累进税。”

“户口累进税,便是针对地方宗族士绅,而非普通的自耕农户,一户人口一旦大于某个正常限度譬如正常的家族十几口人也就最多最多了,而地方上的豪强士绅,则往往家族里一户就有数十口人。这种有好几户、十几户,加起来数百人的巨型家族,就要累积交税,每一户人口越多,累进缴纳越多,每年都要缴。”

需要注意的是,姜星火设计的户口累进税,绝不影响普通穷人自耕农户,原因也很简单,能维持如此巨大的宗族在地方的存在,就注定了不是普通的穷人。

这里的原因,就在于,是按“户”征税。

而“户”对于穷人和富人,绝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富人养得起一“户”动辄数十人的开销和承担相应的赋税,而穷人的一“户”,最多也就祖孙三代十几口人。

而且,为了防止穷人确实存在一“户”人口多,导致户口累进税给穷人造成负担的情况。

姜星火还留了后手。

朱高煦忍不住问道:“那如果地方士绅不愿意承担如此高昂的户口累进税,打算通过分家的方式来逃税,该怎么办?朝廷总不能不让人家分家吧?”

姜星火早有预谋地笑了笑,把银币翻了个面。

“反面,叫做分家公证税。”

“不愿意承担每年的户口税,当然可以了。”

“朝廷怎么能阻拦人家自愿分家呢?”

“所以,只需要缴纳一次性的费用,就可以在官府的公证下完成分家了。”

“哦对了,这个分家是百分比的税率,穷人富人都交一样的税率,但是根据分家的家产换算价值而缴纳的,如果真有人口很多的穷人,按照穷人那点家产,只需要缴纳极为微薄的税就可以了。”

“如此一来,富人要么不分家,每年缴纳高昂的户口累进税;要么分家,缴纳一次性的高额分家公证税。”

“总之,地方官府的这个新财源,始终会从士绅身上获得。”

“而士绅豪强等富户一旦分家,也就意味着,他们被削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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