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四十三章 离家不过十来尺(1 / 2)

加入书签

阿弥在南理城外绕了一大圈,临近天黑要关城门的时候,才匆匆忙忙自要阖上的门扇之间硬是挤了进来。同相熟的城门卫打了个招呼,得了声叮嘱,阿弥小跑着往藏金巷去。

也不是非得今晚回来,但南理城毕竟是家么,师父和师兄都在这儿,哥哥也在这儿,她得回来,同他们讲一声:

执金吾的参将言照清追着她,跑到了这里来。

至于为什么午时出去,天黑了才回来……

她今日假扮进京赶考的书生,同书生们一同往城外走,原本没想走太远,差不多距离就回到南理城算了。

但那群书生并不是南理城的书生,而是隔壁州县的,今日路经南理城罢了。

那小姑娘似的小书生被阿弥强行拉着一块儿磕头之后,脑门肿起老大一个包,一路脑子昏昏沉沉又哭哭啼啼,同行的书生对这个小书生好似平日里就颇有微词,又以为阿弥当真是他哥哥,唾弃阿弥一把贪生怕死的软骨头,便也没人照看他,还越走越快,将他们两人甩在了最后头。

阿弥心头过意不去,也放心不下,给他抹了医无能给的药膏,陪着他走了一段路,临要分别的时候,身上实在没有银两可以弥补,便拆了手上的一个银镯子——那还是去年生辰的时候,阿弥的师兄姜竹声外出回来给她带的。

姜竹声话不多,但对阿弥是真好,明明是同一天生辰,李寻意的生辰就年年都有人记挂在心上,年年给他备厚礼、设宴会,往往等到大家心满意足散场了,才有人记起:阿弥同李寻意不是双生的么?怎的阿弥今年不过生辰?

有几年连李穆川都不记得。然而李寻意的生辰宴他也没出席过就是了。

阮如玉总说,一个女娃儿的生辰,是有什么重要的?值得大张旗鼓地过么?

但对李寻意,她便十分上心,生怕李寻意吃不好,生怕李寻意在外头跟人学着做生意时候受罪、遭欺负,生怕李寻意有一丁点儿不开心。

阿弥倒是无所谓。她已经十六岁了,早就讲不出玉娘子只喜欢哥哥和弟弟,不喜欢我这种丧气话。

只要有师兄一个人记得就可以了,相较阮如玉和李寻意,姜竹声好像更像阿弥的家人。阿弥手上的银镯子就是他记着,专程给她带回来的。

“别人有的,我们阿弥也要有。”

姜竹声给她套上这只镯子的时候,好像是同谁置气似的,冷声将这句话硬邦邦吐出来。

这是阿弥第一件首饰,她之前从来没有过耳环、手镯或是项链一类的东西,也没人教她做姑娘家的打扮事情,她就这么像一棵野草一样,素面朝天地顽强活着,活得比男子还要坚韧。

褪下银镯子的时候,阿弥其实还是有些心疼的,镯子上头还有师父给刻的一个“弥”字,阿弥喜欢又爱惜得很。但身上又没有别的东西……

阿弥哪怕是这几天只能吃便宜的饼子,都没有后悔过一路散财助人为乐,这会儿第一次后悔钱花得太快起来。

“我身上没有别的东西了,这只镯子,算是赔给你的。”

阿弥将镯子塞到那小书生手中,因为舍不得那镯子,握着小书生的手就久了一些,久到那小书生面上立即充了血,阿弥都不晓得。

他方才被阿弥紧紧一拥,肩膀无意撞到不该撞的地方,虽然那儿并没有波涛汹涌,但他还是立刻就知道,阿弥是个姑娘家。这会儿这男扮女装的姑娘家握着他的手,强行给他塞了一个从手上褪下的玉镯子,那镯子上头还有她的体温,她靠他这样近,身上好似还有姑娘家天生的香气。

小书生立时就面红耳赤起来,呐呐半晌,才蚊子似地吐出一句话道:“我要你这镯子做什么?”

这算是姑娘家的赠礼吗?她是不是看上他了?他才十五,家中还没有给他定下的亲事,都想着等他高中状元之后才择良家女。

阿弥一听,心头也是有点懊悔,想将那镯子收回来。但比她更快懊悔的反倒是那小书生,一瞧她有动作,怕阿弥反悔似的,立即将那镯子收好了,放到怀中,想想又不放心,将镯子的活扣拉了一拉,套到自己左手腕上。

“我叫陈星渊,你叫什么?家住哪儿?”

小娘子长得好看,扮作男人更是别有一番英姿飒爽的味道,小书生陈星渊的心狂跳不已,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红鸾星动了。

问清楚名字和住地,等他功成名就的时候,他好上门提亲去。

多奇怪,今日才相见,他已经觉得这辈子非她不娶了,这莫不就是一见钟情?他难道遇见了命中注定之人?

阿弥小小警戒了一下,“你问这个做什么?”

陈星渊瞧着阿弥一双如秋水的大眼,以为阿弥是害羞。心中所想自然是没法直白说,他比阿弥更害羞,他的脸皮都要烧起来了,便胡乱诹了一个:“路上若是不用变卖这镯子,我日后想法子将镯子给你送回去。”

阿弥心中戒备没放,垂眼想了一瞬,同眼前这个面红耳赤的小书生道:“我叫李寻意,家住……京城万民坊,此来探亲的,不想今天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