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制度逐渐依据中原习惯进行发展的同时,低级后宫主位制度的变化则趋于保守。
至于《清史稿》中提到的“顺治十五年,采礼官之议,乾清宫设夫人一,淑仪一,婉侍六,柔婉、芳婉皆三十,慈宁宫设贞容一、慎容二,勤侍无定数”,2根据《世祖章皇帝实录》里的原文来看,应该属于女官制度,而不是后宫主位制度,是《清史稿》的编纂者将二者进行了混淆。而且这套女官制度是否真的实际执行过,也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到了康雍两朝,如《清史稿》中所说:“康熙以后,典制大备。”3“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七个等级在康熙朝已经逐步建立并施行,只有“答应”这个等级尚与后世不同。“答应”一称在当时的档案内有“大答应”“小答应”4之分,其中“小答应”似乎主要是对宫女的称呼。关于后宫主位们的仪制等级、年例口分等待遇,也在这两朝形成了大量“先例”。最终在乾隆朝,“答应”一级正式确定为后宫的一级,被后世所熟知的八级后宫制度正式确立,其仪制、宫分等各种制度也被正式写入《宫廷现行则例》等典章内,形成了明确的制度体系,并在宫内形成了大量档案,一直延续到清帝退位的小朝廷时期。
之后的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几朝,都是在乾隆朝的架构之下不断完善的。从前三朝的“草创”到乾隆朝的“定制”,这一百余年的时间,清代后宫制度才逐渐形成了一般人所了解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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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孝献庄和至德宣仁温惠端敬皇后行状》,民国七年仁和吴昌绶双照楼刻本,国家图书馆藏,第8页b。
2《清史稿》卷214,第30册 ,第8897页。
3《清史稿》卷214,第30册 ,第8897页。
4《呈报遵查康熙四十六年雍正十三年乾隆二十年五十三年六十年宫分银数清单》,嘉庆元年,档案号:05-0462-04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第二章 清代后宫主位制度流变
第一节 入关前清廷后宫主位的制度流变
一、清太祖弩尔哈齐时期
清太祖弩尔哈齐的后宫大体遵循当时满蒙国主的妻妾模式,可以从事实待遇和实际称呼两方面进行讨论。
(一)事实待遇
以事实待遇进行讨论,实际是以清太祖不同妻妾所生育之子所获得的待遇来进行逆推。清代入关之后,成年皇子无论嫡庶,多数均可封王,但是入关之前则不然。在当时满蒙国主的婚姻生活习惯内,嫡室所出之子、侧室所出之子、妾室所出之子、侍婢所出之子,四者待遇截然不同。清太祖生有十六子,谨将其情况通过表2-1整理如下,即可以发现明显规律。1
表2-1清太祖十六子待遇
类别皇子生母待遇
嫡室所出 第一子褚英元妃佟佳氏旗主太祖时入八分
第二子代善元妃佟佳氏旗主太祖时入八分
第五子莽古尔泰继妃富察氏旗主太祖时入八分
第八子皇太极孝慈高皇后旗主太祖时入八分
第十子德格类继妃富察氏领主、旗主太祖时入八分
第十二子阿济格大妃乌喇纳喇氏领主、旗主太祖时入八分
第十四子多尔衮大妃乌喇纳喇氏领主、旗主太祖时入八分
第十五子多铎大妃乌喇纳喇氏领主、旗主太祖时入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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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格中央料整理自《爱新觉罗宗谱》《宗室王公世职章京袭次简明全册》《宗室王公世职章京爵秩袭次全表》《星源集庆》。
(续表)
类别皇子生母待遇
侧室所出 第七子阿巴泰侧妃伊尔根觉罗氏小领主太宗时入八分
妾侍所出 第三子阿拜庶妃兆佳氏未入八分死后追晋镇国公
第四子汤古代庶妃钮祜禄氏未入八分
第六子塔拜庶妃钮祜禄氏未入八分死后追晋辅国公
第九子巴布泰庶妃嘉穆瑚觉罗氏未入八分顺治四年(1647年)晋辅国公
第十一子巴布海庶妃嘉穆瑚觉罗氏未入八分
侍婢所出1 第十三子赖慕布庶妃西林觉罗氏未入八分死后追晋辅国公
第十六子费扬古庶妃某氏未入八分
由表2-1可知,清太祖嫡室所出之子,一般在成年前后即被分与八旗内的大量旗分,2参与八分,所封爵位在无亲王时期是大贝勒、和硕贝勒,在有亲王时期3则是和硕亲王或多罗郡王。侧室所出之子,可以获得一部分旗分,比嫡室所出之子所分要少得多。4妾室所出之子,则基本上不会被分与旗分,也不参与八分,所封爵位多为“将军”级别。5至于侍婢所出之子,地位最为卑微,甚至不能列名于皇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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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谨按,侍婢一级的提出源自杜家骥:《清朝满族的皇家宗法与其皇位继承制度》,《清史研究》2005年